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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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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气火灾的危险性(致灾因素的分析)
电气火灾隐患的特点就是火灾隐患的分布性、持续性和隐蔽性。由于电气系统分布广泛、长期持续运行,电气线路通常敷设在隐蔽处(如吊顶、电缆隧道内),火灾初期时不易被火灾报警系统发现,也不易为肉眼所观察到。电气火灾的危险性还与用电情况密切相关,当用电负荷增大时,容易因过电流而造成电气火灾。
火灾它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震荡都是巨大的。电气火灾主要发生在建筑物内,建筑物内人员密切、疏散困难、排烟不畅,极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1、电气火灾的火源
电气火灾的火源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电火花与电弧;另一种是电气设备或线路上产生的危险高温。
①、电火花与电弧主要在气体或液体绝缘材料中产生,损坏绝缘后,在缝隙或裂纹间会发生电弧,使两导体间被击穿而产生电弧的电压为30kV/cm。电弧会产生较高的温度,如2~20A的电弧电流就可以产生2000~4000oC的局部高温,0.5A的电弧电流就足以引发火灾。电火花可看成是不稳定的、持续时间较短的电弧,其温度也较高,由电火花、电弧产生的二次火源有着更大的危险性。
②、电气设备和线路在运行时总会发热,原因有以下几种:⑴电流在导体的电阻上产生热量;⑵铁心损耗产生的热量;⑶绝缘介质损耗产生的热量。在正常情况下,发热与散热能在一个较低的温度下达成平衡,这个温度不超过电气设备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会有危险高温出现,只有当正常运行遭到破坏,使发热剧增而散热不及,这时才可能出现温度的急剧升高,以至出现危险的高温,这种危险的高温在条件恰当的时候就会引发火灾。
③、电弧与电火花均属于明火,其引起火灾的途径是直接的。高温引发火灾的途径比较复杂,它的效应主要有软化、分解绝缘物质产生可(易)燃气体、直接烤燃物质。
2、电气火灾的具体起因
(1)接触不良,当工作电流通过时,在接触电阻上产生较大的热量,使连接处温度升高,高温又使氧化进一步加剧,使接触电阻进一步加大,形成恶性循环,产生较高的温度,可达千度以上,使附近的绝缘软化造成短路而引发火灾,也可能直接烤燃附近的可燃物而引发火灾。
(2)过电流,原因包括过载和短路。过电流产生的热效应是电气火灾的直接或间接原因。
(3)异常电压升高,是电力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因故障原因而导致的工频电压升高,用电设备的发热与电压的二次方成正比而引发火灾。原因有:中心点位移、负荷严重不平衡有三次谐波、变压器高压侧发生碰壳接地故障、不稳定的短路或接地故障、电气设备误操作、设计选型或施工安装错误等。
(4)雷击,雷电是一种自然现象。雷电放电、反击引发、感应过电压都可能引发的火灾。
(5)设计考虑不周和施工质量差,也是一重要火灾隐患。
近年来,由于夏季大量使用空调,一些楼房的电气线路截面偏小,设计容量偏低不堪重负,频频跳闸,更严重的是电气线路长期过载,导致绝缘下降,成为一个难以处理的火灾隐患。除设计线路截面偏小以外,我国至今没有制定电线、电缆载流量的国家标准,如IEC标准2.5mm2铜芯塑料线载流量为26A,而我国的一些资料取30~32A,比IEC标准高出20%多。而设计又多未考虑多根导线穿管暗敷设时发热而导致的载流量降低,这些因素使所选择的线路截面更显偏小,也给今后使用留下隐患。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电气线路安装不规范,施工工艺不良,导线连接不实,接触不良,绝缘刮破等也是发生电气火灾的一个重要原因。较是中性线连接质量差,如造成中性线断裂,易损坏设备绝缘,引起单相设备烧坏,甚至火灾。
二、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可选用的灭火系统类型。
根据《高规》中的要求,在配电房、电源设备机房、计算机中心、电缆隧道等电气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目前,1211、1301等哈龙产品由于破坏大气层而被淘汰。由此,一些新型高效的灭火设备被得以推广;这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气体灭火系统,如:CO2、HFC-227ea、IG-541等,二是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三是细水雾灭火系统。在这些产品中,除细水雾外,技术上都比较成熟,各种性能指标较合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的,笔者对这几种灭火剂进行了比较。
认为选取该系统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高效。即能允许条件下,较短时间控制并熄灭火势,不复燃。
二是安全。灭火剂要能保证无毒或者低毒,低腐蚀。
三是要有前瞻性。要能符合环保等理念,且在较长时间内,技术不会落后而被淘汰。
四是技术成熟。要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安装、管理和维护才有技术保障。
五是经济。要使设备达到较大的性价比,且要降低维护成本。
三、配电房灭火工程的经济性比较(七氟丙烷与超细干粉)
1、两种灭火剂的基本情况
HFC-227ea的分子式为CF3CHFCF(七氟丙烷),属于HFC(含氢氟烃)类物质,由美国大湖公司开发,商品名称为FM-200。是一种常温下为气态的化学灭火剂,加压后以液态储存。它应用于全淹没式的系统环境中,结合物理的和化学的反应过程消除热能,阻止的发生。超细干粉的平均粒径小于20微米(部颁标准),根据干粉的灭火机理,干粉越细灭火效率越高。超细干粉可以在空气中悬浮较长时间,可以象气体一样绕过障碍物灭火,因而全淹没效果较好,粉雾还具趋热性,能主动捕捉燃烧基,适用于相对封闭的空间灭火,同时也可以应用于敞开式场所局部应用灭火。武汉绿色消防的超细干粉是一种能整体防潮的矿物质,不须硅油包裹,具较好的流动性和电绝缘性,对保护物无腐蚀,对人体无任何刺激,灭火后残留物易清除,灭火剂的有效期提高到五年以上。超细干粉是国内较先开发且经过多项深位火灾进行过灭火试验,并取得国家权威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其覆盖层因粉末的粒径更细则隔绝空气效果显著,且在灭火剂中添加有阻燃成分,比普通干粉的抗复燃性更好!
2、两种灭火剂灭火特性的比较
从灭火效率的角度讲,“七氟丙烷对配电房、通信机房其灭火浓度一般采用8%”,“系统的喷放时间,在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不宜大于7S;在其它防护区,不应大于10S”[2];而烟烙尽的浓度一般取38.5%,灭火系统的使用条件要求,系统开启后,90%药剂喷放时间应>23S及<40S,并且要求60S内达到灭火浓度。可见七氟丙烷灭火效率要比超细干粉高许多。但从灭火效果而言,由于气体灭火系统需要一定的浸渍时间来保证的,但七氟丙烷灭火浓度跨越范围小,仅为7.35%-10.5%。而IG-541可达37.5%-52%。在维持一定的浸渍时间时由于受空间密闭的影响,药剂总难免会泄漏。而超细干粉是以化学灭火为主,物理灭火为辅,灭火剂与火焰接触,一秒钟灭火,灭火后能在物体表面形成一种覆盖层;如此,七氟丙烷造成复燃的可能性就比超细干粉要大得多。
3、两种灭火剂的安全性比较
根据对物质的安全性判断标准,这二种系统的设计浓度均在NOAEL值下,因此喷射时在防护区内的人员相对是安全的。超细干粉灭火剂无腐蚀,无毒,在灭火剂喷放后,对防护区内人员在呼吸方面有一定影响,但不会使人员窒息。但是FM-200在高温下分解产生的HF,对人体和设备腐蚀性较强,实际酸气产生的量大于300ppm。例如:英国火灾损失预防委员会属下的(L)在对FM200进行灭火喷放试验时发现伴随着灭火进行时,环境中产生了大量“烟灰”(实为大量氢氟酸产生的白雾)。其浓度一次测定为10,324ppm,一次为8,549ppm[3]。这远大于短时间内接触50ppm的氢氟酸,就达到危险程度的国际标准,在有人的场所使用时应慎用。在工程应用中,配电房、网管机房等房间内设备精密价高,且平时有人工作,应充分考虑这一点。
4、两种灭火剂的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比较,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对环境的影响要比七氟丙烷小的多。而七氟丙烷所引发GWP值是较高的,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更大。
5、两种系统的经济比较
气体灭火系统的额大小是与防护区大小、多少、输送距离的长短、产品的质量有着密切关系的。INGEREN的“应用量相对容积比”(反映灭火剂用量、设备用量和占地面积等各项因素造成的建设成本的大小)较高。即,一般来说由于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体积小,灭火效率高,无管网超细干粉灭火系统根本不需要气瓶间。在同一防护区内,在技术措施允许的范围内其一次投资额要比七氟丙烷低。从实际使用看,由于七氟丙烷药剂的昂贵,七氟丙烷系统的性价合理性要比超细干粉灭火系统高许多。
6、两种灭火剂的发展趋势
根据资料,由于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存在的缺陷,在欧盟的许多国家包括日本都不予采用。假以时日,如美国加入《京都议定书》后,七氟丙烷较可能就会因温室问题而遭禁用。在我国,公安部消防局和行业协会管理联合下发的《哈龙替代产品推广应用的规定》,对于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推荐使用惰性气体灭火系统,也可使用含氢氟烃的卤代烃类气体灭火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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