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是建筑物中使用比较广泛的防火分隔构件,而部分单位及人员在使用防火门时不能有效按照规范使用,造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至此相关部门要求设置防火门监控设备的使用,以保障产品功能有有效性。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防火门监控设备》,标准编号为GB29364-2012,于2013年7月1日实施。 无论常闭或者常开式防火门都有可能出现遇火时无法有效关闭,尤其是普通的常闭防火门,较多人出入后不能及时的进行门体关闭,或者闭门器出现问题没有及时发现,一旦发生火灾,现场没人操作的情况下,防火门形同虚设,造成的损失可能无法现象。 产品功能主要在于辅助保障防火门工作的正常性,防止发生火灾时门体无法关闭,通过增加自动启闭系统能更好监控防火门的使用,对处于非正常状态的防火门给出报警提示,使其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降低了事故故障几率也增长了产品使用寿命。 GB29364-2012《防火门监控设备》规定了防火门监控设备、防火门电磁释放器、防火门门磁开关、常闭防火门电动闭门器的基本功能,以及防火门监控设备的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和电源功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防火门监控设备的设计、生产、使用和质量监督。 防火门监控系统又分为常开防火门监控系统与常闭式防火门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的组成: 防火门监控设备、防火门监控模块、防火门闭门器、防火门磁开关和防火门磁释放装置组成。 常闭防火门监控系统: 日常情况下,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可以保护区域内的财产安全,火灾发生的时候,可以在人员慌张混乱的情况下,通过报警和语音提示,快速有效引导人员快速疏散逃生。 常开式防火门监控系统: 日常情况下,防火门是保持开门状态,便于人员通行。火灾的时候联动闭门器消防联动自动关闭防火门,门状态信息都可反馈至消防监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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